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武平县人大常委会开展《社会救助暂行办法》执法检查

  • 发布时间:2019-05-31
  • 来源:武平网

        日前,武平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民发带领执法检查组开展《社会救助暂行办法》执法检查,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苏平、梁昌和及县人大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参加执法检查,县政府副县长廖伟平、刘德龙陪同检查或参加汇报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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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5月23日,执法检查组一行先后前往十方敬老院、三坊村灾后重建集中安置点、十方中学、十方镇便民服务中心,万安镇公益性岗位安置点,颐养家园、香樟小区、县医院等地,通过实地察看、召开座谈会等形式,详细了解《社会救助暂行办法》在我县的贯彻落实情况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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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5月29日,执法检查组在县民政局召开执法检查座谈会,听取县政府贯彻落实《社会救助暂行办法》情况汇报及相关单位自查情况汇报,并进行座谈发言。随后,王民发就如何进一步贯彻落实好《社会救助暂行办法》提出三点要求:一要扩大宣传,提高社会救助的覆盖率。加大社会救助相关法律法规、政策和工作流程的宣传力度,提升社会知晓率。二要健全机制,提升社会救助综合能力。健全协调机制,县政府要通过已建立的联席会议制度,加强统筹协调,解决相关问题;部门和乡镇要及时报告需县政府统筹协调解决的事项,推动工作落实。健全工作机制,部门和乡镇要健全宣传、审核、落实、创新等机制,提升综合工作能力。完善政策机制,在法律框架内根据社会发展状况和财力水平不断调整相关政策措施,尽可能扩大救助率。完善投入机制,加大县乡两级财力保障,积极向上争取资金,提升救助水平。健全人员配备机制,合理补充、科学安排、严格管理工作人员,提高待遇标准,提升参与热情,确保工作持续性。三要落实责任,增强社会救助的感情投入。要落实单位责任,民政、人社、卫健、教育等重点部门要各负其责,提升工作主动性,把社会救助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,每年研究1-2次社会救助工作,听取汇报,作出决策;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懂法律、熟政策,了解情况,解决问题;其它部门特别是乡村组织要有爱心,发挥无可替代的作用,杜绝漏救漏管的现象发生。要落实社会责任,充分发挥社会机构、民间组织和爱心人士的作用,形成合力,共同推动社会救助工作。